拼车指南
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建立的原则是什么?
国家于3月下旬出台了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等配套措施。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本市的联动机制方案,经认真听取市人大、市政协的意见,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于4月17日举行了听证会,在充分吸纳听证代表有关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联动机制方案根据“价格联动、合理分担、建立机制、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体现企业、乘客、驾驶员合理分担,有效化解油价风险的长效机制,使驾驶员的实际利益得到有力保障。
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如何具体进行操作?
保持本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具体操作上,通过建立按每车次运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个运价油价联动公式实施。这两个公式可根据油价变动的幅度单独使用或配合使用。为保持出租汽车运价相对稳定,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运价油价联动周期。
在实行价格联动的同时,根据出租汽车的市场运营情况、驾驶员收入、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服务管理要求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经营企业分担水平,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按新运价执行后,车费会不会出现角和分的零头?
为方便车费结算,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车费显示以人民币整数元为单位。当车费大于0.5元时,计价器车费显示增加1元;当车费小于等于0.5元时,该零头不计入车费。此次运价调整后,超起租每公里单价显示为2.1元,计算车费时,按以上设定的程序,计价器显示为整数元,不会出现角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