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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体制 三年提高一个档次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24

  今年55岁的奉贤区光明镇光明村农妇马莲英,可能是上海郊区农民中一次性报销医药费最多的一个。
  
  30岁生了第二个女儿后,马莲英就被查出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医生建议她动手术,但由于农民不像城里人那样有医保,她总是担心开刀开不起,住院也住不起,就拖了下来。20多年里,马莲英的心脏病一年比一年发得厉害,2000年,她卧病不起,村长万志孝找上门来告诉她:“你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有了大病统筹报销制度,对你一定尽可能照顾,你放心去开刀吧。”当年12月22日,马莲英在上海胸科医院做了手术,装上了人造瓣膜,共花去12万元。手术非常成功,镇里按当时1.2万元大病封顶报销额度,跨年度给她报销了2.4万元大病费和6000元常规医疗费,村里补助了她1万元,区民政局又补助了她1200元,加上女儿孝敬的原本准备出嫁用的5万元,马莲英终于摆脱了病魔的纠缠。
  
  马莲英感慨地说,没想到平时每年交的80元合作医保费,关键时真能帮上大忙。病愈后,她立刻介绍了3位和她患有同样疾病的本村和邻村的农民去动了手术。手术均很成功。而从今年开始,光明村决定,所有村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保费由村里支付,也就是说,今后该村村民不用交费也能享受合作医疗,即使生大病也不用太犯愁了。
  
  11月初,奉贤区又通过了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保险实施办法。在大病保费中,区、镇拿出的费用各由2000年的每人3元增加到15元,而农民的保费却保持8元不变,大病基金由原来的310万增加到1040万,过去1.2万元的大病封顶报销增加到2万元,检查费报销由800元增加到1000元,两年一次的农村妇女病普查费每人18元予以报销,癌症病人的化疗放疗、慢性尿毒症病人的血透也可以报销。此外,困难农户还由民政局予以补偿,民政补偿仍不能解决的由慈善基金会负责解决。奉贤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正越来越走向更为全面、合理、科学,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奉贤区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多年来一直保持规范性,从上世纪60年代农民自发的村办村管,到70、80年代的乡村联办,90年代的镇办镇管,97年后的区镇大病统筹,几乎平均三年就提高一个档次,在上海郊区率先实现新的突破,在保障农民看病利益上也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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