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省人事厅六措施促县域经济发展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0
省人事厅以今年省人事厅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人事人才工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从六个方面促进人事人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这六个方面分别是:
  进一步做好项目人才服务工作。在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政府特殊津贴、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院士专家身边学习深造、人才培训、引进国外智力等方面,向重点项目和基层优秀人才倾斜。
  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事人才服务体系。主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人才服务工作,在奖励、职称、博士后工作、专家评选等方面一视同仁、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各类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同时,市、县人事部门要制定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培养和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把农村乡土人才纳入人事人才工作的服务范围。
  加强县乡公务员队伍建设。每年从已录用为县乡公务员的选调生中选送一部分优秀人员到福建行政学院进行3个月左右的进修培训;与高校合作,组织公务员在职远程学历教育;每年有计划地从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考一批公务员,分别安排到欠发达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锻炼1年。
  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和城乡壁垒,鼓励和支持专业人员以技术、资金入股等方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建立经济共同体,或者创办经济实体,开展科技开发、科技承包、试验示范和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对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给予重奖。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的支持力度。选派省、市、经济发达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欠发达县定期帮助工作;不定期组织省内外院士、专家到欠发达县开展咨询、指导等服务;鼓励人才以多种形式参与欠发达地区工作。沿海地区招聘录用欠发达地区公办学校的教师,应经欠发达地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
  进一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县级人事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本县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条件和办法;具备条件的市、县可按有关程序申请成立相应系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随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相应调整的动态调节机制,并建立统一岗位津贴制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