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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莫成为“环境杀手”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55

读者来信:近年来,不少商业性的旅游开发越来越多地占用山川、岛屿、海滩和森林,开发商大肆在旅游区周边扩张,景区的完整性和整体质量受非法建筑的威胁日益严重。一些原本静谧的海滩盖起了许多喧嚣的酒吧,清寂的庙宇和考古点也建起购物街,摊贩林立。在距离海岸过近的地方筑路,使得土地沉陷、泥沙淤积,破坏了生态系统。旅游业的发展已经跨越了生态保护的界限,对旅游业进行有效管理已刻不容缓。市区读者:张十雨

 记者调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泉州一些景点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某风景区砍树伐藤铺设水泥路,破坏自然景观;一些游客在风景区的树上随意刻画,破坏植被;而有些风景区与工业区毗邻,受到严重污染;而一些文物古迹也未能很好地保持原貌,反而被林立的摊贩所包围……

在旅游业发展初期,我市该如何进行有效管理?永春县旅游局局长钱永升告诉记者,“生态”是永春旅游最具实力的品牌。在保护生态与经济利益之间,永春是舍得下“血本”的。1998年以来,永春县重点开发建设牛姆林生态旅游区,县政府以每年财政收入暂时减少800万元的代价,下决心封掉了牛姆林景区内的10多处煤炭矿井。而现有的滑草场更是从原来的煤渣场变废为宝建成的。他说,永春县发展旅游业是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开发。

谈到如何保护性地开发生态旅游,他认为,首先,要着力加强生态建设,把生态建设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来保护好。其次,在积极发展“以工立县”战略中,注重生态功能与工业发展的协调互动,壮大产业集群的同时,着重生态功能的凸显,构建“厂在山中、景在厂间”的工业发展美景,实现工业与生态的共同发展。

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德鹏指出,旅游开发应慎之又慎,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要立足保护,致力长远发展,决不能因急功近利而留下永远遗憾。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原则逐渐被认可,并成为所有产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洁净旅游”成为旅游者追求的目标。如何尽最大的努力控制污染,减少破坏,提供清洁、卫生、安全的旅游环境并引导游客和经营者进行“绿色消费”、“公平旅游”?我市有关部门较早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做的《福建省泉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以下几点:

规范旅游开发行为和旅游者行为刻不容缓。在海滨和自然山水风景区主体不宜大量进行建设,不宜修建人造景观,不宜过多修建旅游设施,在风景区进行的任何建设都应经过科学论证,在招商引资项目设计时要特别加以考虑,对于违反风景区建设基本原则的项目,即使有投资也不能进行,不能使开发变成破坏。很多旅游资源一旦破坏就不可能或至少在短期内不可能恢复,因此不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措施,而要采取宁缺毋滥的方针,对于有争议的项目暂缓进行。游客是景区的主体。制定旅游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正面宣传和引导,鼓励游客的环保友好行为,培养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

进行分级保护也是有效措施。珍贵文物、历史遗迹及其周围环境;自然风景观赏面,独立景点景观面,景物密集区,主要风景旅游路线两侧划为一级保护区。文物古迹、景区景点的影响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旅游景区景点外围地带和城市建设区与风景旅游区之间的过渡地带划为三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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