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指南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福建人 访问量:382

摩托车主须带社保卡 第二次“摩转汽”20日开始


  继本市首次“摩牌”转“汽牌”获得成功后,第二次转牌工作将于9月20日进行。与第一次相比,此次转换条件有所放宽。符合条件的摩托车车主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须带好社保卡。
  在此前结束的首次“摩牌”转“汽牌”中,共有4001名摩托车主办理了额度转换登记,实际转换3778辆,其中在用车2945辆,报废车833辆;环线内2835辆,环线外978辆;车主自用1128人,委托拍卖2650辆。
  9月20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牌”可参与第二次额度转换工作:1、在今年12月31日前在用年限达到或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2、原注册登记在内环线(含内环线)以内,并在今年9月16日前已办理报废的沪A、沪B两轮摩托车;3、原注册登记在内环线以外,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年9月16日已超过6年且在此之前已办理报废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4、在今年9月16日前已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
  需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从今年9月16日后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更新额度不再办理转换小客车额度。必须由车主本人办理额度转换,不可委托,并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2002年10月1日后报废的,还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须携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第二次额度转换登记办理日期为9月20日至9月29日,小客车上牌额度凭证发放日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9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每天8:30―17:00。地点: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10号楼(中山北一路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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