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制度,下列违法违规客运驾驶员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载客超员50%以上80%以下的,公布期6个月;载客超员80%以上100%以下的,公布期1年;载客超员100%以上的,公布期2年;发生亡人一般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公布期2年;发生亡人较大以上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公布期3年。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因素,因超速行驶、疲劳行驶、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比例超过90%。实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就是为了强化客运驾驶员的安全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客运驾驶员,要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客运驾驶;对安全行车的优秀司机则要给予鼓励,授予安全行车百万公里的客运驾驶员五星荣誉,并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加薪等方式予以奖励。(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陈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