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福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榕召开。会议要求福建全省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努力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事故,力争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别重大恶性事故。
会议要求,春运期间,交警部门要集中警力开展“整治客车超员超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营运车辆,及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禁止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安全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春运。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20日前通报车籍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乡道路重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7年福建省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0023起,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8.72%、8.55%、5.07%、32.36%,减少死亡331人,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