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3月至7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这是记者在公安部2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我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
马维亚说,公安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将采取打团伙、端窝点、抓现行等措施打击偷盗自行车违法犯罪分子。
此外,专项行动期间还将采取建设施、开渠道、定规范、严责任的措施。内容包括:完善自行车停放、保管、监控等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正规的二手自行车交易,让有需求的群众能在正规的渠道买到二手车;制定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对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另悉,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为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