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在福州联合召开福建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确定建立“联合执法、联手治超”工作机制。在路面治超执勤工作中,路政和交警都派出人员进驻检测站,联合执勤,或联合组成流动巡查队进行检查。
这次治超是全国统一行动。从6月20日起,利用1年时间对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通过3年左右的综合治理,力争使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据福建省交通部门调查统计,近年来福建省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148座桥梁和2600万平方米道路损坏,光是修复费就要10多亿元。据省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去年福建全省发生的5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大货车并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就有10起,死亡44人,这些事故绝大多数与车辆超载有关。
会上,交通、公安两部门作出决定,在不同的治理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手段,7月20日前,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对于总重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不卸载不处罚,以教育为主。7月20日后,交通、公安交警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处理,按其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进行卸载与处罚。同时,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大型不可解体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水果、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和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