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指南
3月8日从市交通港口局获悉,新出炉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对本市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作出约束:市区线路首班车不晚于6点,末班车不早于22点;市通郊线路首班车不晚于6点,末班车不早于21点;郊区区县之间线路首班车不晚于6点,末班车不早于18点。
从3月8日起到本月18日,《规范》全文将在市交通港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据了解,《规范》从“公交优先”战略出发,对公交线网布局、站点设施管理、营运车辆配置、营运服务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记者从中梳理出了市民关心的几条新规定,具体如下:
最长发车间隔:内环线内公交线路早夜高峰时间段发车间隔不超过8分钟,其它时段不超过15分钟;内环线外线路不超过20分钟;夜宵线不超过40分钟;市通郊线路和郊区区县间线路不超过25分钟;郊区夜宵线路不超过60分钟。
最多载客人数:公交营运车辆应当按照行业核定的载客人数营运。一般线路车辆高峰小时高单向高断面平均满载程度不超过80%,非高峰小时高单向高断面平均满载程度不超过65%;无人售票线路车辆高峰小时高单向高断面平均满载程度不超过70%,非高峰小时高单向高断面的平均满载程度不超过60%。当公交营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以上比例时,营运企业应当增能。
4种情况可拒付车费:营运车辆上未按规定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的;驾驶员或者售票员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未按规定开启空调或者换气设施的;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因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