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指南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福建人 访问量:753

上海市治理货运车超载超限相关规定6月1日起实 行


  据来自本市公路管理部门的消息,6月1日起,上海将对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人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G312(曹安公路)、G318(沪青平公路)、G320(沪莘枫公路)、G204(沪宜公路)四条国道的上海入口处,将率先启用“固定式测重仪”。这标志着上海开始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超载、超限的专项治理行动。
  6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行《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暂行〉》。该标准规定,未经批准的超限车辆车货总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30元赔偿费、轴载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60元赔偿费;对经批准的车辆,每超限1吨收取10元补偿费,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对于超限30%以上的车辆,禁止继续行驶,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到指定的卸载点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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